FoundlyAgency

法律

条款与条件

最后更新:2026 年 7 月 12 日

本《条款与条件》(「条款」)管辖你对 foundlyagency.com 的使用, 以及 FoundlyAgency(「我们」)提供的服务。委托我们之前,请仔细阅读——使用我们的网站、 接受报价单,或支付订金,即表示你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本条款。

关于我们

FoundlyAgency 是 Lawrence Kang Chee Keong(江至翔)所经营业务的商号,已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(SSM) 注册,商业注册号 003842718-P,基地位于马来西亚雪兰莪州 Subang Jaya。 你可通过 hello@foundlyagency.com 或 WhatsApp +60 14-331 2046 联系我们。 我们依据《电子商务法 2006》提供上述信息。完整注册地址可应要求提供。

1. 协议

本条款,连同我们为你的项目提供的具体报价单、提案或工作说明(「报价单」),构成你与我们之间的协议。 若已签署的报价单或另行的书面协议与本条款不同,就该项目而言以该文件为准。本条款在你委托我们之前 即向你提供。如有疑问,请在接受前提出。

2. 我们的服务

我们提供网站设计与搭建、SEO、本地 SEO、AI 搜索优化(GEO)、Google 商家档案的建立与管理、 网站维护与内容——如本网站所述,并在你的报价单中详列。你项目的具体交付物,以报价单所载为准。

3. 范围与变更

我们将交付报价单中约定的范围。超出该范围的请求——新增页面、功能、集成,或工作开始后的方向变更 ——视为额外工作,另行报价,或按我们当时的时薪以工时计费。在进行前,我们会先与你确认额外费用。

4. 费用、付款、开支与税项

  • 一次性建站。除非你的报价单另有说明,开工需支付 50% 订金, 剩余 50% 于完成时、网站上线并交付最终文件之前付清。如提供分期方案,将在报价单中列明。
  • 月费方案。持续养护、SEO 与内容方案按月预付。
  • 第三方开支。经你同意、我们为你项目产生的费用——如付费图库图片、字体、插件或第三方订阅 ——按成本转嫁给你,或按你的报价单办理。
  • 逾期付款。若发票逾期未付,我们可暂停工作或持续服务,直至结清。并可就逾期金额 按每月 1.5%(年化 18%)或法律允许的上限(以较低者为准)计收利息。
  • 税项。费用不含任何适用税项(如马来西亚销售与服务税 SST)。如适用,将另行加收。

5. 交付与时间

多数网站在需求沟通后约两周上线,前提是你及时提供所需的内容、反馈与批准。我们给出的任何时间均为 善意估算,并非固定保证。如你的材料或反馈延迟,或因超出我们合理控制范围的事由,时间可能相应延长。 若我们需要你提供某些内容才能继续,而在多次提醒后 30 天 内仍未收到回复, 我们可将项目视为暂停。已完成的工作仍应付费。

6. 你的审阅与批准

当我们提交交付物(如设计或草稿)供你审阅时,请在 七(7)个工作日内 给予反馈或批准。 若在该期限内未收到你的回复,为免项目停滞,该交付物将视为已获批准。这不影响你依第 7 条获得合理修改的权利。

7. 修改

每个建站包含约定范围内的合理修改,以便把它做到位。超出约定范围的改动,按第 3 条处理。

8. 上线之后

在你的网站上线后 30 天内,我们将免费修复我们所交付工作中的任何真实缺陷—— 即未按约定运作之处。此后,修复与改动由 Care 养护方案涵盖,或另行报价。此项不涵盖因你或第三方 所作改动、或因第三方平台而导致的问题。

9. 不保证结果

搜索排名、曝光与 AI 引用取决于第三方(如 Google 与 AI 提供商),其算法不在我们控制之内, 且经常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变更。搜索引擎与 AI 平台也可能因我们无法控制的原因,限制、惩罚或移除某个网站。 我们采用经过验证的合规最佳实践并勤勉工作,也会汇报排名、流量、咨询等有意义的指标。然而,我们不保证任何特定的排名、流量、转化、营收或商业结果,也不应作此推断。 对于并非因我们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的第三方平台惩罚或行为,我们不承担责任。

10. 你的责任

  • 提供准确的信息、内容,以及我们交付工作所合理需要的任何访问权限。
  • 及时给予反馈与批准,使项目能按计划推进。
  • 遵守我们代你设立或管理的第三方平台(如 Google)的条款。
  • 若你同时委托另一服务商处理你的 SEO 或网站,请告知我们——相互冲突的改动可能彼此抵消, 对于受我们未参与之工作影响的结果,我们不承担责任。

11. 你的内容与赔偿

你确认,你提供的任何内容、材料或信息(文字、图片、标志、数据)均由你拥有或已获正当授权, 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、不违反任何法律。你同意就因你提供的内容、或因你违反本条款使用交付物而 引起的任何第三方索赔、损失或合理费用,向我们作出赔偿。

12. 知识产权与所有权

在你就项目应付的全部费用付清后,我们为你创作的最终网站及其定制内容的所有权归你, 你的域名亦归你所有。在全额付款之前,作品的一切权利由我们保留,任何使用授权均为临时且可撤销。

我们保留对自有工具、方法、框架与既有/可复用组件的所有权,并授予你非独占许可,以作为你网站的一部分使用。 项目中使用的第三方资源——如字体、图库图片与插件——仍受其自身授权约束。首年免费托管适用于你方案中注明的情形。 此后的托管可续费或转移给你。除非你另有要求,我们可在作品集中展示已完成的作品。

13. 保密

双方均将对方的非公开业务信息予以保密,且仅用于交付与支持项目。此项义务在项目结束后继续有效。

14. 取消与终止

  • 一次性建站。订金在开工后不予退还,因其涵盖已投入的时间与工作。 若你在项目中途取消,我们将就截至该时点已完成的工作开具发票并交付该部分工作。
  • 月费方案。你可随时取消。取消于你当前已付费月份的月末生效, 此后不再收费,且无长期锁定。
  • 任何一方均可在对方发生重大违约、且在书面通知后十四(14)日内仍未纠正时, 或在对方资不抵债时,终止本协议。我们可因未付款而暂停或终止服务。终止时,截至该日已产生的费用仍应支付。

15. 第三方服务

我们的服务可能依赖第三方(如 Google、Cloudflare、Meta/WhatsApp)。你对这些服务的使用, 同样受其自身条款约束。我们不对其可用性、变更或行为负责。

16. 保证与免责声明

我们将以合理的技能与谨慎提供服务。除本条款或你的报价单明确载明者外,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 我们的服务与任何交付物不附带其他保证。我们不保证网站、排名或第三方平台不中断或无差错。

17. 责任限制

本条款不限制或排除任何依马来西亚法律(包括《合约法 1950》与《消费者保护法 1999》)不可限制或 排除的责任,例如因欺诈,或因疏忽导致的死亡或人身伤害而产生的责任。

在此前提下,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:

  • 我们因服务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全部累计责任——无论基于合约、侵权(含疏忽)或其他——以你就引起该索赔的具体服务、在索赔前十二(12)个月内向我们支付的费用总额为限,且
  • 我们不对任何间接或后果性损失,或利润、营收、业务、数据或商誉的损失承担责任。

18. 不可抗力

对于因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(包括网络或托管中断、第三方服务故障、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) 所致的延迟或未能履行,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。

19. 综合条款

  • 独立承包商。我们以独立承包商身份行事。本条款不构成任何雇佣、合伙、代理或合营关系。
  • 转让。未经我们书面同意,你不得转让本协议。我们可将其转让给我们业务的承继者。
  • 不弃权。我们某次未行使某项权利,并不构成对该权利或此后任何违约的放弃。
  • 通知。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,通过双方各自提供的邮箱发送。日常沟通可通过邮件或 WhatsApp。
  • 你的文件。交付后,我们可在合理期间内保留你最终文件的副本,但你应自行保存副本。我们没有义务无限期存档。
  • 可分割性。若任一条文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(例如依《合约法 1950》第 29 条),该条文予以分割,其余条文继续完全有效。
  • 完整协议与变更。本条款与你的报价单,构成双方就其标的的完整协议,并取代此前的商议。我们可能不时更新本条款。最新版本始终发布在本页面,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你接受。

20. 适用法律与争议

本条款受马来西亚法律管辖。如发生争议,双方将首先本着善意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由马来西亚法院管辖。 若你以消费者身份与我们交易,适用于你的法律下的任何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权利仍然适用。

21. 联系

对本条款有疑问?请发邮件至 hello@foundlyagency.com, 或通过 WhatsApp 联系 +60 14-331 2046

本条款参考了常见的建站与 SEO 代理行业实践,以及马来西亚法律——包括《合约法 1950》、 《消费者保护法 1999》、《电子商务法 2006》、《个人数据保护法 2010》与《版权法 1987》——拟就。 它以善意作为通用框架提供,并非法律意见。在你依赖它之前,我们建议由具备资格的马来西亚律师 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审阅。